新华社视角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标题:看医保定点药店的“阴阳价格”。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彭云佳、徐鹏航、陈宏毅。近期,部分地区发现定点药店对医保和非医疗患者使用“阴阳价”。即同一种药品高价卖给医保患者,低价卖给非医保患者。为什么会出现“阴阳价”?如何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新华视点》对此进行了调查。药品“阴阳”价格多地出现。福建福州的一位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市内三甲医院附近的一家药店买药,发现一盒三九感冒灵凭医保卡售价22元,但现金购买价格只要12.8元。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例。国家医疗保监局药房监测管理部门发现,部分定点药房、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参保人员与未参保人员实行两套价格的问题。在河南安阳一家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刷医保卡购买某品牌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的医保结算价格为2980元/支,而自费患者的花费金额为1350元至1790元/支,相差近一倍。重庆一家诊所也出售同样的一盒冷麦片,参保者售价31元,未参保者售价17元。针对这些违规行为,当地医保部门出台了相应处罚措施。那么,同一种药品出现“阴阳价”合理吗?重庆市医保局基金管理处处长冯锋告诉记者,按照价格法、保险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定点药店的规定,医疗保险缴费价格与现金结算价格不得不一致。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药险指定的相关保险。 “利用‘阴阳价’向参保患者高价销售药品牟利,涉嫌价格欺诈。”北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景武表示,这种行为既想坐收医保红利,又想从消费者身上赚钱,违反了价格法要求经营者制定价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专家认为,同一药品在同一药店销售且交易条件相同时,价格应不会因人口而异。否则,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价格后,参保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的部分费用,这是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同一个药店以“医保价”和“现金价”销售同样的药品,是参保权益的“缩水”,也是医保基金的损失。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售价?定点药店的药品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国家医保局记者发现,纳入指定医保承保范围的线下药店必须遵守指定保险协议,体现较高经济性和准入性药品价格。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明确规定:不得对人员实行不公平或者歧视性价格投保人有保险,药品的售价不会高于未投保人。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杨树伟表示,一般来说,在定点药店销售的药品可以独立销售,但一些隐秘的不同销售行为很难被发现,很容易成为“阴阳价”的重灾区。 “一方面,线下药店要承担房租、水电费、销售人员提成等固定运营成本。”湖南省医院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随着线上购药渠道的转移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线下药店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在此背景下,一些药店利用“医保定点”吸引参保人员到药店购买药品,进而刺激参保人员以较低的现金价格消费,从而直接购买药品。保留现金,消除等待期和医保结算时间,既可以缓解操作困难,又可以逃避医保系统的监管。执法部门一位负责人坦言,基层行政部门的监督权力有限。对于药店与消费者之间的现金或手机支付,大数据和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很难有效发挥作用,让定点药店利用“阴”和医保支付的特殊性,让一些参保人在刷医保卡买药时放松警惕——往往不自觉地查看价格标签、核对费用明细,让你主动与自付价格进行比较。一些药店利用这一特点进行“阴阳价”操作,让被保险人不小心高价刷他们的医保卡,把属于他们的“福利”收入囊中。 “我以为药品本身的价格和医保价格是一样的,所以刷医保卡的时候很少看细节。”en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购买药品的经历。检查医保账单后,他发现自己经常购买的一种降压药的医保价格比自费价格贵了4元。多方共同努力打破现状,让医保支付更加透明。要让医保支付更加透明,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重塑合理的药品价格秩序,保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文件,要求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包括g 将定点药店的“阴阳价”行为作为重点监控项目。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疗保险安排、阻止支付或追回已缴纳医疗保险基金、暂停或取消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移送有关部门等措施进行处理。此外,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截至今年5月6日,实时结算覆盖20.7万家定点药店。预计2026年全国各协调地区实现医保资金实时结算。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需要多部门协同努力。业内人士认为,为了消除“阴药店“阳价”,应建立更加完善的价格监管机制。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也应联手加强协同监管,加大对不正当竞争、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参保人员也应提高警惕。目前全国各地纷纷推出药品比价APP或服务模块,方便群众就近购买实惠药品,推动药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消费者需提高维权意识,主动了解医保政策及相关信息”赵敬武表示,要及时缴纳医保费用。查看实际价格,保留收据,对价格异常有疑问时,及时向药店询问实际情况。